温州一考生上厦大却没被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说内情
温州网讯今年高考招生一段录取前,有位报考厦门大学的温州张同学,因不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报考条件未能投档录取。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具体情况。
不符合报考条件,公示期间已反馈给家长
浙江省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高校入选考生名单于6月21日上网开始公示,7月4日结束。
据省教育考试院介绍,在公示期间,他们收到张同学通过EMS寄送的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材料。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对考生的材料审核后,发现该生既不符合国家规定,也不符合厦门大学招生简章要求。
6月29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初审结果反馈给张同学家长,要求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材料。但截至公示结束,张同学及其家长均未能补充提供符合条件的证明。
我国教育部相关规定中,明确高水平运动员的报名条件之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对照《厦门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和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生招生简章》,其“报考条件”的表述也与教育部规定完全一致。
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实,张同学是国家二级运动员,但他取得的是2015年第十五届全国武术学校套路比赛男子B类(二类传统拳少年规定拳全能)第四名,不符合“个人项目前三名”的要求。
曾提供专项帮助但考生及家长最终放弃补报志愿
据了解,省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曾召开专题会议,经研究认为,张同学不符合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不能参加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录取。鉴于他文化成绩已达到一段线(考试成绩577分),在7月7日通知他,单独安排其在7月10日下午5时30分前补报一段志愿,省、市(温州)考试院在补报环节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咨询指导。其间,温州考试院主要负责人、温州中学有关老师均直接与张同学家长作了多次沟通,明确告知他们相关事项。同时也将此情况告知厦门大学,厦门大学表示遵照教育部规定处理。
在沟通过程中,张同学及家长提出要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张同学在杭州相关高校就读的不合理要求,省教育考试院明确答复:只能严格根据规定按成绩和志愿录取。最终,张同学一家仍放弃补填报一段志愿。7月下旬和8月上旬,他继续放弃普通类后续志愿填报。
来源:温州都市报
通讯员:黄梓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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