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龙湾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龙湾区文学艺术奖励和重点文艺创作扶持办法》(温龙委发〔2013〕12号)、《龙湾区优秀文艺作品奖励评审工作实施细则》(温龙宣〔2015〕4号)文件精神,温州市龙湾区文学艺术奖励和重点文艺创作扶持评审委员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龙湾区优秀文艺作品评审活动。经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申报,经评审委员会认真评选,并经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对2016年文学艺术类发表、获奖作品进行奖励。
具体详情请登录龙湾新闻网(http://www.lwnews.net/)或温州龙湾文联网站(http://lwwl.longwan.gov.cn/)公告专栏查看。公示时间为8月17日至8月24日,在公示期间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电或来信等形式反映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86968106 86968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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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区文学艺术奖励和重点文艺创作扶持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