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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龙湾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招聘的公告

2017年07月20日 08:40:00来源: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根据《龙湾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使用和管理办法》(温龙残〔2017〕1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残疾人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公开招聘残疾人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基层(区、街道、村三级)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13名;

  2.区级残疾人技术工(具有服务一技之长工匠人员)公益性岗位7名。

  二、招聘条件

  1.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在残疾人中有较高威信;

  (2)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18至40周岁之间,原则上户籍所在地应在龙湾区辖区内,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三、四级肢体、视力残疾人,或者重度残疾人、精神和智力残疾人的直系亲属(仅限于父母、配偶及子女);

  (4)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熟悉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和表达沟通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电脑操作,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5)残疾人大学生、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有基层社会工作经验的残疾人优先;

  (6)能入户走访,能胜任开展残疾人基础调查工作。

  2.区级残疾人技术共(具有服务一技之长工匠人员)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作风正派,能够独立参与社会生活;

  (2)在劳动年龄段内,龙湾区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者上岗证的残疾人。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报名,经笔试、电脑操作考试和面试后择优录取。受聘人员经任前公示、岗前培训后正式上岗。试用期一个月。具体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28日,报名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龙湾区残联办公室(龙湾区状元街道文化路22号),联系人:王爱芬,联系电话:85600025。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2017年龙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或者《2017年龙湾区残疾人技术工匠岗位人员报名表》;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第二代残疾人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人员资格合格者,凭身份证原件到龙湾区残联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残疾人专职委员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经组织笔试,电脑操作考试和面试,凭三项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区级残疾人技术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统一汇总后,按照相关技术岗位进行考试,考试内容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残疾人专职委员笔试和电脑操作考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文写作知识和残疾人事业发展相关法规政策,笔试实行百分制,总分为100分。电脑操作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本知识和基本操作、相关表格绘制等,总分为100分。

  (三)残疾人专职委员面试

  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65%和电脑操作成绩×35%)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残疾人专职委员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操作成绩×2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人员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除肢体、视力、听力、言语外)。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和管理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未聘用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半年,即按本次招聘录用对象的统一报到时间为准)。

  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实行聘用制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其日常工作安排及管理由所在单位负责;业务指导由区残联负责;年底考核由所在单位和区残联、区人力社保局共同负责,聘期内实行工作考核,考核不称职解聘。

  (六)岗位待遇

  残疾人专职委员录用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待遇按照《龙湾区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使用和管理办法》(温龙残〔2017〕17号)文件要求执行。

  请各街道残联做好宣传和摸底调查,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为残疾人提供方便。

  本公告由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附件:1.2017年龙湾区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2.2017年龙湾区残疾人技术工匠岗位人员报名表

  龙湾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7月19日

【相关附件下载】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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