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休渔期禁售八种海产 四部门查获违禁渔获物32.1斤

2017年07月14日 09:05:38来源:温州网

  

  温州网讯昨天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边防支队联合执法,对市区大南门农贸市场、松台农贸市场、行前农贸市场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小黄鱼、带鱼、梭子蟹、龙头鱼等违禁渔获物32.1斤。

  当天上午,执法人员最先来到市区大南门农贸市场。在该市场内,执法人员在三家摊位前分别查获了小黄鱼(3.5斤)、带鱼(3斤)、龙头鱼(5.4斤)、三疣梭子蟹(4.8斤)等违禁渔获物16.7斤。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市区松台农贸市场,在一家摊位查获了违禁渔获物带鱼7.4斤。

  最后,执法人员来到市区行前农贸市场,在一家摊位查获了违禁渔获物三疣梭子蟹8斤。

  对于这些渔获物,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没收。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副支队长郑国成表示,从检查情况来看,这三个农贸市场都存在个别小摊位在售卖带鱼等违禁渔获物。由于此次在各摊位查获的违禁渔获物数量不多,因为执法人员现场对各个摊主进行了宣传教育。今后,他们还将对市场以及源头加强监管。

  针对查获的违禁渔获物,郑国成表示,主要有三种处理方式,一是针对数量较大,先集中到冷库,达到一定数量后通过招投标进行处理,但会在禁渔期后;二是对于一些小的、比较容易变质的,会送到福利院等福利机构;三是对于一些已经变质的,则会进行无害化处理。

  据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5月1日至9月16日,我省进入史上“最严最长”的伏季休渔期,禁止销售带鱼、大黄鱼、小黄鱼、银鲳、鲐鱼、三疣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八种海洋捕捞冰鲜或者活体水产品。接下来,该局还将继续对各市场做好禁渔期监管、宣传工作。

  新闻多一点

  瑞安收缴非法渔获物2375公斤

  昨日,记者从瑞安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7月7日至9日,该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海洋与渔业、交警大队等部门,连续3天的深夜、凌晨对该市望江菜市场周边的海鲜批发交易场所进行突击检查,收缴非法渔获物2375公斤。执法人员于前期开展摸底调查,掌握相关情况,确定该海鲜交易批发场所交易时间大多在晚间9点到凌晨1点,便联合多部门分别于7月7日晚上10点、7月9日凌晨0点、7月10日凌晨3点对该海鲜批发交易市场进行夜间突击检查工作。

  通过逐箱开箱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禁渔期违禁渔获物销售行为,是否能提供渔获物来源的进货凭证等。为了防止不法摊贩逃窜,执法人员还对交易市场周边的道路予以封锁。此次行动,共查扣带鱼500公斤,梭子蟹1500公斤以及其他违禁渔获物375公斤。执法人员表示,根据初步调查,这些渔获物主要来源于福建和江苏,其中带鱼主要来源于福建,梭子蟹主要来源于江苏。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陈培培/文魏一晓/摄

  

  本文转自:温州网66wz.com

[编辑: 张漫韵]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