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湾区2017年度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名单的公示(第一批)
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温州市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17年6月26日至2017年7月5日止,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可以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下列单位反映: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龙湾分局86359698;86358223;龙湾区民政局86968512。
温州市房产管理局龙湾分局
龙湾区民政局
附件:龙湾区2017年度拟享受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家庭名单(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