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龙湾要闻 -> 正文

温州龙湾查处一起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7年06月19日 15:27:11来源:中国工商报

  中国工商报一个是公司业务员,一个是公司跟单员,两人利用职务之便,联手窃取公司客户信息、供应商信息后离职,另起炉灶自立门户,使用上述信息,经营和原公司相同业务。日前,两名公司职员因侵犯他人商业秘密,被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这是今年以来温州市查处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

  今年5月19日,该局接到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举报,称其公司一名业务员王某和跟单员岳某蓄意窃取公司商业秘密。“他们对我公司皮革业务的经营信息一清二楚,现在从我们的供应商渠道拿货,然后以低于我们的报价销售给我公司的客户。抢走了我苦心经营了十几年的客户生意!”该负责人心急如焚。

  执法人员要求举报人提供更详细的材料。举报人随后提供了劳动合同、客户名单、供应商名单以及对方离职后同公司客户联系报价时的聊天截图照片等厚厚一叠材料。因该公司主要从事皮革出口业务,客户多数是中南美等地区的国外客户,订单合同等语言和用语具有一定专业性。稽查大队执法人员事先和举报人进行沟通,让举报人派遣一名公司内部的专业人员随执法人员一起去检查现场,以便快速、准确地判定关键证据。

  次日,执法人员赶赴举报人所说的经营场所,现场发现王某办公桌上的笔记本、电脑中涉及客户信息的Excel表格、岳某办公桌上手抄的供应商名单和电脑中已交易的订单合同等重要资料。执法人员将两名当事人带回市场监管局。经过7个小时的突击询问、证据比对,两名当事人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终于承认了他们从温州某贸易有限公司窃取客户、供应商名单等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除了对侵权者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执法人员还向举报人强调了企业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机制的重要性,要求企业制定保密制度,并对员工开展保密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

[编辑: 张漫韵]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