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切实做好防强降雨工作的通知

2017年06月12日 12:06:00来源:龙湾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各街道防汛防旱指挥部、区防指成员单位:

  近日来,我区已出现持续强降雨天气。据市气象部门报告,13日—14日受梅雨带南压和2号台风“苗柏”外围气流影响,我市仍有一次大范围的明显降水过程,过程雨量东部地区40—60毫米,其他地区50—100毫米,个别站点150毫米以上,小时雨量可达40—60毫米。根据《温州市龙湾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区防指决定6月13日12时起,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现就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持高度警惕。当前正值省党代会期间,防汛保安工作影响重大,各街道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适时启动预案,加强防汛应急值守,尤其是各类基层防汛责任人务必履职到位,突出落实防范强降雨各项措施,特别是要加强城镇易涝区、各类危旧房、山洪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病险山塘水库下游等危险区域的防范,凡是不能确保安全的,要果断组织人员转移。

  二、加强监测预报预警。水利(防汛)、国土、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水情变化,认真做好雨情、水情的监测,及时向相关地区、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出预警信息。国土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的预警工作,并按预案的规定及时处置。

  三、加强水库山塘保安工作。各街道和水库(山塘)管理单位要切实加强水库特别是小型水库、山塘和病险水库的安全管理,密切关注水情变化,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控制运行计划进行调度。各类水库山塘巡查员要加强巡查、加密巡查频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置、预警,并上报。

  四、加强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各街道和区国土资源分局等相关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做好小流域山洪和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充分发挥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作用,山洪灾害巡查员和地质灾害预警员要坚守岗位,切实加强对山洪与地质灾害危险区、山区通村公路等的巡查预警,发现险情,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转移,确保安全。

  五、加强城镇防洪排涝。各街道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成员单位加强城镇,尤其是传统涝区、地下空间、低洼易涝区域的防洪排涝工作,落实强排措施,做好应急排涝和抢险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将内涝影响降到最低。

  温州市龙湾区防汛防旱指挥部

  2017年6月13日12时

[编辑: 张漫韵]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