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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2017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公布 符合的速来

2017年04月19日 08:30:28来源:温州网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温州市2017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的通知》(温教办基〔2017〕20号)和《关于印发2017年龙湾区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实施意见的通知》(温龙教发〔2017〕5号)文件规定,现公布龙湾区2017年高中招生特长生加分项目。

  一、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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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体育类

  1.省级

  浙江省第十届中学生篮球联赛

  浙江省第八届乒乓球、足球联赛

  浙江省第二届游泳联赛

  浙江省第十三届中学生运动会武术比赛、田径比赛、定向比赛

  2017年浙江省第十四届中学生运动会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2017年浙江省中学生羽毛球锦标赛

  浙江省第四届青少年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会田径、乒乓球、射击、网球、啦啦操、武术套路、排球、跆拳道比赛

  2.市级

  2017年温州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体育特色校初中组比赛

  温州市第十届中学生篮球联赛、第七届中小学生乒乓球、羽毛球、校园足球联赛

  温州市第四届中学生排球赛

  温州市第二届中小学生游泳联赛

  2016年全国青少年校园青春健身操大赛温州赛区暨第三届中小学生健美操比赛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田径分龄赛暨温州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游泳锦标赛

  2016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摔跤、自行车比赛

  2016年温州市少年儿童柔道、跆拳道、拳击、举重、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皮划艇、赛艇、射箭、射击、篮球、排球、足球比赛

  2016年温州市中小学生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车模锦标赛

  2017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武术(套路)比赛

  3.区级

  2016年龙湾区(含浙南产业集聚区,下同)中小学生运动会田径个人项目前2名

  2016年龙湾区中小学生体育节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比赛集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乒乓球、跳绳、羽毛球、跆拳道、游泳、棋类比赛个人项目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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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艺术类

  1.省级

  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绘画、书法、篆刻、摄影、立体造型比赛

  2.市级

  2017年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比赛

  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 级合格者(2015年-2017年)

  3.区级

  2017年龙湾区中小学艺术节(独唱、独奏、合奏、独舞、群舞、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设计、立体造型、戏剧、朗诵、合唱)比赛个人项目一等奖获得者;

  中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B级合格者(2015年-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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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科技类

  1.省级

  第二十二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浙江赛区。

  2.市级

  第二十二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温州赛区

  温州市第十九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

  3.区级

  龙湾区第二十一届青少年科技节中学生现场网页制作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2016学年龙湾区综合实践活动优秀成果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不含国家级、省级、市级已加分项目)。

  二、注意事项

  1、体育、艺术、科技三类特长生按获奖等第加分(详见温龙教发〔2017〕5号文件,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按省级一等奖等第加分,国家级三等奖按省级二等奖等第加分),取最高奖级,不重复加分。

  2、体育比赛获得个人第一、二名的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名至第五名的认定为二等奖;第六名至第八名的认定为三等奖。体育比赛获得集体前六名的主力队员以参赛前上报主办单位的名单为准,并须持有个人荣誉证书。集体项目第一、二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一等奖;第三、四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二等奖;第五、六名的主力队员认定为三等奖。

  艺术类比赛三人以下(含三人)获得等级奖,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三人以上集体节目获奖认定为团体奖,不作为个人获奖。

  三人以下(含三人)参加科技类现场比赛(现场制作)并获得等级奖的,认定为个人获得相应的等级奖。

  3、2016年温州市青少年儿童体育项目获奖队员以在学籍地或户籍地获得荣誉为准(荣誉证书需加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方可有效)。

  4、各类特长生由所在学校登记,各初中根据温龙教发〔2017〕5号文件中所列项目进行初审,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填写《特长生加分资格认定表》,并按考生报考序号分别造册,附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市、区教育局文件,汇总后由学校统一于5月25日前送区教育局中招办(基础教育科),经中招办审核后,在教育网公示一周。不在原籍就读,要求回户口所在地报考录取的学生须将加分材料送达户口所在地初中,逾期作自动放弃论。

  下载《特长生资格认定表》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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