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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检察机关集中起诉 “大龙燚”等6起地沟油案

2017年03月15日 08:57:04来源:温州网字体:

  温州网讯去年9月底,温都首次独家披露市区“大龙燚”火锅店涉“地沟油”事件。此后我市警方、市监等部门分别对火锅和川菜食品行业展开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击,鹿城“万德府”、“匠心坊”,以及瑞安、乐清、龙湾、瓯海等地多家火锅店和川菜馆相继因使用“地沟油”被查,温州的火锅行业也因此经历了整顿式“洗牌”。截至目前,“地沟油”系列案件先后进入司法程序,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提起公诉,或已定罪获刑。

  温都讯今天是3·15消费者权益日。昨天,温都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我市检察机关定于今天集中对“大龙燚”、“万德府”、“匠心坊”等6起“地沟油”案件提起公诉,涉案的20名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涉案的几家餐饮公司虽然规模不一,但均系出于节省经营成本考虑,将顾客食用后的“口水油”用过滤网去除杂质,将回收的“口水油”掺水加热、蒸发水分,提炼出“红油”,供顾客二次食用。市区“大龙燚”火锅店老板、犯罪嫌疑人余某供称,经加工提炼的老油价格为每包8元,而新油价格为每包20元,两者价格相差悬殊。

  这6起“地沟油”案件包括市区的“大龙燚”、“万德府”、“匠心坊”,乐清的“城东川湘缘”饭店,瑞安的“阿云”重庆老火锅店、“重庆名将”火锅店。其中,“万德福”、“大龙燚”火锅店销售伪造有毒有害食品案是市检察院挂牌督办案件。

  此前,乐清、龙湾、永嘉等地至少有4起“地沟油”案件已被提起公诉,涉案10多人均被指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据统计,2016年至今,我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206件346人,依法提起公诉185件268人。

  1

  “大龙燚”火锅店

  老板交代厨师长使用“口水油”

  2016年8月,余某、唐某经商量决定,由余某经营的“大龙燚”火锅店负责提供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废弃油,由唐某负责提炼加工成“老油”(俗称“口水油”)后,卖给“大龙燚”火锅店,销售给客人食用。

  2016年8月25日至9月27日,唐某多次从“大龙燚”火锅大南门店和新城店捞取废弃油,运至其租住的飞鹏巷和花坦巷出租房,提炼加工成“老油”后,卖给“大龙燚”火锅新城店。

  毛某受唐某的指使,2016年9月24日至27日四次来到“大龙燚”火锅两家门店捞取废弃油,提供给唐某提炼加工“老油”。

  凌某作为“大龙燚”火锅店主管厨房的股东,同意厨房给唐某提供火锅废弃油及在厨房里使用“老油”制作锅底销售给客人食用,并于2016年9月3日受余某指使,来到“大龙燚”火锅新城店接收唐某加工成的“老油”给厨房使用。

  2

  “重庆名将”火锅店

  口水油提炼有3年多时间

  瑞安市安阳街道塘河北路,门牌号为280号重庆名将火锅店,其中一名经营者邱某来自四川。该火锅店将顾客食用过的火锅锅底中“红油”进行回收、过滤、熬制,并将回收的“红油”掺入新的火锅底料中,炒制后再次提供给顾客食用。被公安机关查获前,这家火锅店已经实施“口水油提炼工艺”有3年多时间。

  3

  “阿云”重庆老火锅

  夫妻火锅店红油回收再使用

  瑞安市安阳街道塘河北路,是当地餐饮一条街。塘河北路4号一家名为阿云重庆老火锅店,经营者是瑞安男子谢某与妻子蔡某两人。蔡某户籍所在地是重庆,远嫁到瑞安。在这家夫妻档火锅店,店内每天把顾客食用过的火锅底料中的红油,被进行回收、加工,再供客人使用。

  4

  “匠心坊”马鞍池店、第一桥店

  提炼“口水油”重回餐桌

  2016年9月8日至11月2日间,王某雇用李某、陈某、张某,在其经营的“匠心坊”火锅店内(马鞍池店9月8日开业、第一桥店10月18日开业),反复使用滤网勺、铁桶等工具过滤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废弃油,运至市区法派路一废旧厂房内。

  在王某、李某指使下,陈某、张某使用铁桶、燃气灶等工具提炼加工成“老油”(俗称“口水油”),再运至“匠心坊”火锅店内,加入火锅锅底中,销售给客人食用。

  2016年11月2日晚,“匠心坊”火锅马鞍池店及法派路18号废旧厂房加工点,被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

  5

  “万德府”火锅店

  老板请重庆老师指导“老油”加工

  2015年底,王某某等人为开火锅店而找到李某某,双方约定由李某某指导王某某的火锅店加工使用“老油”(俗称“口水油”)。2016年1月至9月,王某某雇佣并指使厉某,在其经营的“万德府”火锅店厨房内,按照李某某教的制作方法,将客人食用后的火锅废弃油,循环反复地提炼加工成“老油”,加入火锅锅底中,销售给客人食用。

  6

  “城东川湘缘”饭店

  4个月提炼回收油50公斤以上

  2016年8月开始,党某等人在经营位于乐清市城东街道新塘村的城东川湘缘饭店(平时打“重庆饭店”招牌经营)时,每天收集剩余饭菜倒入餐馆内的泔水桶,对泔水桶中飘浮在上层的污水油进行回收、提炼加工成“红油”存放在店内白色塑料盒内,用于次日作食品原料炒菜并销售给顾客食用,截至2016年12月19日案发共提炼回收油50公斤以上。

  来源:温州都市报

  记者黄云峰吴祖坚

  本文转自:温州网66wz.com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检察机关 大龙 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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