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温州新闻 -> 正文

温州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经验将向全国推广

2017年02月23日 08:26:59来源:温州网字体:

  

  温州市人民监督员在向市民宣传人民监督员制度。 (资料图)

  温州网讯国家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调研工作座谈会22日上午在温州举行,温州市司法局局长卢斌在会上介绍了温州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经验。

  为了加强外部监督,防止和纠正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执法不公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并经中央同意,从2003年9月起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一直以来,人民监督员由检察机关直接选任。直到2014年9月,开始在北京、浙江等省份试点改革,201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下发《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方案》,司法行政部门开始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工作,浙江省是该改革方案试点省之一,温州是试点市之一。2015年7月,温州市司法局统一选任首届144名人民监督员上岗履职。

  据了解,温州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试点中摸索出了一套经验。

  首先是严把选任条件关、审核关和比例关。通过群众自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首批候选人200名,在检察院和法院、公安、人力社保局、税务局等部门协助配合下,对这些候选人的相关情况进行逐项查询,并到其工作单位、社区街道进行走访,核实确定56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经过认真考察后选任的144名人民监督员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36%,符合不超过50%的要求,合理兼顾年龄、地域、党派、专业背景等因素,确保了人民监督员队伍的代表性、广泛性。

  其次是创新管理机制,确保履职有序。明确市、县两级司法局专人负责人民监督员工作,建立健全了人民监督员选任、培训、考核、奖励、惩戒退出、履职评议、指派程序、通报反馈、工作保障等制度;建立定期交流机制,实行“半年一次联席会议、一年一次通报会”制度,邀请参加过履职的人民监督员代表参加会议,反馈监督评议工作情况,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沟通交流人民监督员履职和参加检务公开、执法监督检查等情况。与此同时,建立日常沟通协作机制。按照“一事一议、及时解决”的原则,建立日常协商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规范人民监督员查阅案件相关材料、回避、保密、主动提起监督等机制。

  第三是加强管理,确保履职有能。利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人民监督员管理软件平台,实现全过程记录,“一人一档”建立电子档案,详细记录学习、履职、遵纪守法等情况。另外,人民监督员要撰写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职、参加活动、培训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根据个人实际履职情况,经过片区推荐、网络投票、综合评价,评选出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

  第四是规范运行,确保履职有效。自收到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告知单起,结合地域远近、人员新老、专业构成等因素,从人民监督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3或5名,填写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指派单,寄送至提请单位,同步书面通知人民监督员。在案件监督过程中,司法行政部门指派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做好后勤保障、经费保障和沟通协调,填写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管理登记表,动态跟踪监督员评议质量,及时掌握监督员履职情况。对监督启动过程中发现的程序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推动程序完善。比如2016年1月,我市人民监督员向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寄发《关于要求对寿某某扣押款一案进行监督的函》。收到监督函后,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和司法行政机关沟通协商,明确人民监督员主动监督案件的提起程序、监督流程等内容。去年2月,检察机关书面回复人民监督员,启动案件监督评议程序。去年3月,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了监督评议。

  据介绍,试点以来,温州市司法局与市检察院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在严格选任条件、确保选任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探索新的管理模式和方法,人民监督员监督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逐步显现。截至目前,全市人民监督员共监督评议案件66件,其中,检察机关提起的64件,人民监督员主动提起监督的1件,当事人主动申请提起监督案件1件,不同意检察机关承办意见的5件。

  来源:温州晚报

  记者:陈彩霞

  

  本文转自:温州网66wz.com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监督员 选任 履
分享到: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