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江滨路龙湾段安置房结算交付使用通知
龙湾区江滨路龙湾段安置房,兹定于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30日(休息日除外)办理结算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结算手续请携带如下资料:(1)、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拆迁安置正式协议书及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3)、认购定位单原件;(4)、购房款缴款收据。按时交足购房款后,凭《交付使用通知》领取钥匙。
2、装修期间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临时安置补助费发放至2016年10月30日止。
3、办理地址: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4、联系电话:86606020
特此通知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10月28日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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