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加新等免职的通知
2016年09月23日 15:30:27来源:温州政府网字体:大中小
温政干〔2016〕33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林加新的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研员职务;
免去潘碎权的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吴一剑的温州市公安局调研员职务;
免去张旭平的温州市公安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何智勤的温州市水利局副调研员职务;
免去金小麟的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调研员职务;
免去王明灿的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9月20日
[编辑: 张漫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