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周一富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温政干〔2016〕15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周一富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陈栋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命虞立清为温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张伟为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前期管理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级)(试用期1年);
任命裴建为温州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处(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处长(局长)(副县长级)(试用期1年),免去其温州市民政局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叶兴建为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任命黄唯中为温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试用期1年);
任命徐旭琦为温州市信访局信访督查专员,兼任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郑华为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温州市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职务;
任命王进法为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职务;
任命柳深扬为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市广播电视总台)副总裁(副台长)(试用期1年);
任命胡仕汉为温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
任命林照光为温州铁路南站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任命吴招鹏为苍南县重大能源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1年);
免去潘忠强的温州市行政学院副院长、温州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兼任的温州市社会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静的温州市规划局总规划师职务;
免去翁结群兼任的温州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爱香的温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主任、温州市高教园区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