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温州市高新区(龙湾区)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以创业带动就业”及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鼓励和吸引大学生来高新区创新创业,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举办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时间
七月中旬。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港澳台地区高校及海外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硕士研究生)。
大赛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初创组”参赛团队核心成员须为在校大学生或2014年及以后毕业的大学生。“成长组”参赛团队参赛者须为2011年—2013年期间毕业的大学生。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选题应立足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鼓励以温州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中的鼓励发展类项目为选题项目。
(二)参赛项目中所提出的产品和服务,可以是参赛者参与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三)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由较高创新水平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易于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功,且具有高技术、高附加值、节能降耗、无环境污染的科技创新项目。
(四)参赛团队核心成员必须对其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授权)。若在参赛过程中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将暂停项目团队参赛资格,根据事实情况,由首届创业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决定是否恢复其参赛资格。若在赛后发现参赛项目知识产权不明晰或弄虚作假、被投诉,根据事实情况,由组委会决定是否取消其获奖资格及收回奖金。
四、参赛方式
(一)“初创组”以创业团队的形式参加,团队成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加答辩环节的必须为团队核心成员,且人数不超过5人。“成长组”以创业团队或企业形式参赛,参加答辩环节的必须为项目主要负责人,若参赛项目已成立企业,则参加答辩环节的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股东。
(二)参赛团队应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初赛时以网络方式提交参赛申报资料,需要提供项目介绍,简要阐述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并展示团队的成员和未来规划;进入决赛后要求提交完整的创业计划书以及项目可行性报告。决赛以半公开形式,团队核心成员按照要求参加答辩。
五、报名方式
时间:2016年5月5日-2016年6月10日
报名方法:向温州市龙湾区(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
联系人:林建海 陈酬霜
联系电话:0577-86966626,0577-86966758
电子邮件:longwanrc@126.com
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
2.创业计划书(附件2)
2.团队核心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
3.2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
六、赛程安排
1.初赛阶段
6月中旬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网络(文本)评审,决出:“初创组”20强入围复赛,“成长组”30强入围决赛。对未入围决赛的参赛团队反馈评审意见。
2.决赛阶段
时间:7月中旬
地点:待定
形式:公开答辩,展现创业团队和创业项目优势。
“初创组”和“成长组”的团队分别按抽签顺序进行现场答辩。答辩分为项目介绍、专家提问、专家讨论、推荐名单等四个环节,共评选出“初创组”项目8个,“成长组”项目13个。
七、大赛奖励
(一)奖项设置
“初创组”根据项目情况评选出一等奖1个(A类)、二等奖2个(B类)、三等奖3个(C类)、优胜奖2个(C类)。
“成长组” 根据项目情况评选出一等奖1个(A类)、二等奖3个(B类)、三等奖6个(C类)、优胜奖3个(C类)。
(二)奖励设置
本次大赛对获奖团队(项目)将颁发奖杯、证书和相应奖金。
奖金设置:分为大赛奖金和落地项目资助奖励。
大赛奖金:一等奖(A类)10000元,二等奖(B类)5000元,三等奖(C类)2000元,优胜奖(C类)500元。
落地项目资助奖励:获奖团队(项目)给予最高6万元的租金补贴。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分别给予15-20万元、10-15万元、5-1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详见《龙湾区(高新区)实施大学生创业创新引领计划操作办法》。
附件:1. 温州高新区(龙湾区)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
2. 温州高新区(龙湾区)首届大学生创业大赛计划书(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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