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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湾区2016年招生办法出台

新增两所幼儿园 在龙创业者子女就学有优待
2016年05月13日 10:13:01来源:龙湾新闻网字体:

  龙湾新闻网5月13日讯(柯露霞)日前,记者从区教育局了解到,今年我区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已出台。相比去年,今年的招生政策有了一些完善和调整。

  龙湾城市中心区

  入学门槛较去年提高

  据悉,由于中心区入学压力增加,入学门槛较去年有所提高。区实验中学、区第一小学、区第二小学、区外国语小学施教区施教对象按以下顺序录取:(1)户籍在中心区(指永定路、龙江路、龙海路等三条道路所构成的闭合区内,下同)且父母在中心区已领取房产证(指住宅性质,下同)的;(2)父母在中心区已领取房产证的;(3)父母系本村村民且拥有安置在中心区的三产安置房或拆迁安置房(含协议)的;(4)父母拥有2015年8月31日前在中心区购置房产的购房发票和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5)父母系中心区周边(指瓯海大道以南永定路以北、龙海路东侧和龙江路西侧,具体为瓯海大道安置房、石浦村安置房、棋盘村安置房、寺西村安置房、镇北村安置房、桥北村安置房、区经济适用房、西片三产安置用地、七七省道安置房、K12地块,下同)本村村民且已领取中心区周边安置房房产证的;(6)父母拥有中心区周边商品房房产证的;(7)父母拥有中心区周边安置房房产证的;(8)父母拥有2015年8月31日前在中心区周边购置房产的购房发票和经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的;(9)父母系中心区周边本村村民且拥有中心区周边已进场施工安置房协议的。以上按顺序报名录取,到某一批次额满时,不再进行下一批次报名录取。

  鼓励万众创业

  子女就学优待

  同时,在鼓励万众创业,支持大众创新的热潮下,此次招生政策对在龙湾创业者的子女入学方面进行了完善。父母在龙湾区投资办企业的适龄对象,凭企业工商登记手续、企业注册资金(或投资)证明、股东证明(股份占企业总股份的15%及以上)、企业纳税证明(上年度企业纳税200万元及以上或最近三年企业每年纳税100万元及以上)、企业房产证或土地证(含厂房租赁)、户口簿到企业所在地施教学校报名。

  新增公办幼儿园两所

  2016年全区公办幼儿园秋季计划招39个班、幼儿995人,比去年多招4个班。据悉,今年新开办幼儿园2所,分别为龙湾区一幼(蒲州)分园和雍锦幼儿园。据悉,目前全区公办幼儿园规模为110个班、在园幼儿3338人。

[编辑: 柯建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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