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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团来温“淫舞”赚钱 警方出击一锅端

2016年05月11日 16:27:52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 5月3日晚21时许,便衣行动大队接获线索,称在蒲州街道吉尔达鞋业旁的空地上有非法淫秽表演,迅速组织警力前往抓捕,成功打击了一个淫秽表演团伙,当场抓获8名犯罪嫌疑人(5男,3女)。参与此次淫秽表演的成员分别是老板李某某(男,40岁,云南人),2013年因组织淫秽表演罪被判刑2年,李某某(女,18岁,云南人)与老板李某某为父女关系,脱衣舞女郎刘某(女,23岁,云南人),苏某(女,30岁,云南人)、张某某(男57岁云南人)、范某某(36岁,男,云南人)、申某某(男,28岁,云南人) 、何某某(男,32岁,广东人)等8人。

  8名犯罪嫌疑人大部分都是云南老乡,有经人介绍加入,也有由顾客转为成员,其中一对甚至是父女。团伙分工明确,老板李某某支付2000-3000元不等的工资,苏某某负责煮饭,何某某、范某某、申某某主要负责维持秩序、拆卸舞台,李某某负责卖票收钱,刘某负责跳脱衣舞并穿着暴露服装吸引顾客,8人均会客串表演节目。

  经审讯,8名犯罪嫌疑人利用车辆进行流窜表演,一般都是选定一个空地搭建了一个大帐篷,表演如杂技、唱歌、魔术、气功、脱衣舞等表演。一场表演的票价为20元,平均每场有60余人,加上顾客的打赏,每场收入在2000-3000元不等。之前,该团伙在福建各地表演,今年4月份来温流窜各地,5月1日开始在龙湾表演,表演时间为每天的8-9点。

  在办案人员潜伏收集证据时,发现刘某在舞台上仅身着三点式的暴露服装,伴随着嘈杂的音乐不断扭动着身体。最后,刘某脱光了身上仅剩的衣物,对观众进行十几秒的挑逗。据刘某讲述,自己一开始只是进行舞蹈表演,老板李某某为了吸引更多的观众,将工资由原本的2500元提高为3000元,要求其表演脱衣舞。在老板李某某的利诱下,刘某最终答应脱衣舞表演。

  目前,李某某等8人均因涉嫌组织淫秽表演罪均被依法刑事拘留。(便衣行动大队 包绍莹)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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