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河长”种好河道“责任田”
96名街道级“河长”迎12项制度考核
我区河流纵横交错,河网密布,区内共有大小河道223条。自“五水共治”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不断加大“河长制”建设力度,确保每条河都有一位街道领导干部担任“街道级河长”,以强化治水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巩固和发展“清三河”成果。去年,全区完成“五水共治”投资12.7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64%,水利工程投资完成3.43亿元,完成率156.66%,排名全市第一。
为确保“河长制”督查落实,前几天,我区在96名街道级河长中随机抽取了13名进行考核。“事先不打招呼、不搞层层陪同,通过摸文来确定暗访的河道。”区治水办常务副主任朱进华告诉记者,为保证公平、公正,此次督查采取随机抽查的形式进行,考核内容包括“河道保洁”、“水质感观”、“河长牌信息”、“排放口”、“河长日记”等五项现场考察,以及“河道基本情况”、“一河一策”、“日常巡查”、“巡查处理”、“群众反映”、“河长例会”、“治河措施”、“问题建议”等八项电话询问。邱朝瀚作为沙岙儿河的“河长”,他的每一条回答,都被区水治办工作人员记录在《龙湾区“河长制”工作督查记录表》上。
为促进“河长制”建设长效落实,今年,我区进一步深入落实投诉举报受理制度、重点项目协调推进制度、督查指导制度、例会与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制度、流域联动治水制度、巡查制度、信息和管理制度、常态管理制度、动态跟踪制度、执法监管制度、督查制度等12项,督促各级河长全面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同时,我区还全面更新和完善“河长牌”,公示每条河的河长姓名、监督电话,真正让百姓随时随地参与到监督河道清洁行动中来。据悉,我区已完善《河长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并计划推出“河长制”建设“双百双清”行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