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近三成醉驾因事故被查获 有人超醉驾标准达4.4倍
昨天,记者从温州龙湾法院获悉,出于距离温州看守所近的考虑,去年8月以来,龙湾法院被指定集中审理市区范围内(洞头除外)涉及危险驾驶犯罪的刑事案件,去年8月至今年1月,他们一审共审结355件危险驾驶案件,涉案的355名被告人中,22人为女性;年龄最小的16岁,最大的61岁。
有人有6次前科,有人酒后直接驾车在高速上呼呼大睡,还有车辆相互顶牛不相让惊动交警被查……一些案件涉及的情节,让人大跌眼镜。
最高记录达醉驾标准4.4倍
去年11月2日,田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牌号轻便三轮摩托车,行经瓯海区朝阳新街高科路口处时,在道路上发生翻车事故后被交警查获。经检测,田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其含量为353mg/100ml。
田某被查获后多次暴力反抗,拒绝配合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并在现场与执勤民警发生冲突。
龙湾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过程中,拒绝配合,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田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统计,355名被告人中,血液中乙醇含量低于160mg/100ml的有233人,占65.63%;高于或等于160mg/100ml的有122人,占34.37%。其中,乙醇含量高于300mg/100ml的有4人,最高的竟达353mg/100ml,达醉驾标准的4.4倍。
酒驾前科劣迹最多的达6次
杜某,男,1969年11月出生,个体户,市区人。
杜某曾因酒后驾驶分别于2009年9月25日、2010年1月22日、2010年5月30日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罚款500元;因酒后驾驶于2012年2月9日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200元;因酒后驾驶于2012年6月14日被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因犯危险驾驶罪于2012年7月16日被瑞安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2500元。
岂料,去年9月17日22时30分许,杜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依然酒后驾车,被交警设卡查获。经检测,杜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02mg/100ml。
龙湾法院认为,杜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后,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杜某曾因酒后驾驶多次被行政、刑事处罚过,不知悔改,再次犯罪,酌情予以从重处罚。遂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杜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据龙湾法院统计,已经判决的355例醉驾中,被告人有酒后驾车前科劣迹的情况屡见不鲜。
有人醉驾在高速上睡觉时被抓
去年9月6日,永嘉人周某酒后驾车从永嘉县岩头街道开往乌牛街道时,直接把车停在诸永高速的硬路肩上呼呼大睡,被巡逻民警查获。经酒精呼气测试,周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8mg/100ml。周某在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前逃跑。
法院认为,周某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上行驶,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龙湾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法院指出,需注意的是,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醉酒驾驶机动车需从重处罚,而市区的瓯海大道属于城市快速路。该院审结高速公路醉驾案件2件、瓯海大道醉驾案件1件。
两车相互顶牛惊动交警被抓
2013年12月22日,贵州人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经瓯海大道时,碰撞道路中心隔离带并侧翻,造成自身受伤及车辆受损。经检测,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2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张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2014年2月14日,张某被公安机关予以取保候审。其间,张某逃跑,直至去年6月11日被抓。
龙湾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分析称,危险驾驶主要以私家轿车居多,但无证二轮摩托车、助力车也十分常见。220件醉驾案件由交警部门设卡查获,103件醉驾案件因发生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除了上述原因,还有极端的被查例子,如两辆车在桥上顶牛,谁也不让,结果惊动了交警,因此被查出醉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