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将提高标准
龙湾新闻网讯(陈智慧)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了解到,下月起我区将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进行调整提高。
据了解,从12月1日起,我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765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1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75元。
同时,为保障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生活,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享受全额城镇居民低保标准,即每人每月765元。
同时,针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所需的资金,仍由各级政府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纳入社会救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支付,实行财政分级负担,保障资金由县(市、区)民政部门低保资金支出专户拨给所在的街道办事处或镇(乡)政府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专户,镇(乡)政府按县(市、区)政府规定分担的保障金,配套拨入专户。
本月底,各街道要把城乡居民的到户调整情况上报区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