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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启动“法律援助户”试点工作

援助范围和对象增加至11类人
2015年11月06日 13:21:10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叶德初)近日,区司法局、瑶溪街道在朱宅村民中心召开“法律援助户”试点工作动员大会,朱宅村作为温州地区开展“法律援助户”试点工作的两个村居之一,将在探索“法律援助户”工作上先行先试。

  “法律援助户”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对村(居)符合有关条件的对象发放“法律服务卡”。“法律服务卡”是我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行的用以证明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及其他法律服务条件的有效证明。持卡人在我市范围内可直接申请法律援助,而不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证明,同时享有“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一站到底”的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服务。推行“法律服务卡”目的是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为特定群众申请法律服务提供方便,有助于法律服务案件得到及时办理,切实维护群体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目前朱宅村常住人口567户,2252人,外来人口1050余人,经济行业主要以服装、鞋底、锻造配件加工为主。根据我区村居民经济困难标准和朱宅村的实际情况,此次试点确定“法律援助户”的范围和对象为:1.持有《残疾人证》残疾人、持《五保证》农村“五保”老人、“三无”老人的家庭户;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户;3.持有城市下岗职工失业证、城市无生活来源证明、依靠政府或者单位给付抚恤金生活的证明材料、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接受政府临时救济的证明材料的家庭户;4.现役军人军属家庭户;5.烈属家庭户;6、困难党员家庭户;7、优秀新居民家庭户;8.农村户口女儿户;9、龙湾好人家庭户;10.见义勇为家庭户;11.其他确有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家庭户。

  “为了更多的群众受益,我区在市里下发的实施意见基础上,将援助户的范围和对象从原先8类人增加至11类人。”据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村符合条件的家庭户可填写申请表,对审核通过的“法律援助户”发放“法律服务卡”。“法律服务卡”由市司法局统一制作,再分放到村法律援助联络点,由法律援助联络点进行分发,法律服务卡实行年审制。

  该负责人表示,开展“法律援助户”工作是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精神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优援速援”的内在要求,以此来有力地解决经济困难村民和特殊群体的法律需求。接下来,他们将进一步做好宣传,切实把试点工作做细、做实、做精、做深,边推进,边总结,边完善,真正使法律援助事业成为帮扶困难村民、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民心工程”。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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