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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腾影院3D眼镜只卖不租 消费者质疑其涉嫌强制消费

2015年10月22日 10:36:54来源:温州日报

  通讯员叶琼郑晓微

  近日,一市民拨打12345市长热线,称其到龙湾区状元街道的龙腾影院购票观看3D电影,却被告知影院不提供3D眼镜租赁服务,顾客需自带3D眼镜,或是去影院柜台花10元自行购买。该市民认为,影院的行为有强行搭售3D眼镜之嫌。

  投诉:影院搭售3D眼镜

  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状元所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单后,立即组织投诉人和影城负责人进行协商,投诉人认为,影院提供3D电影消费,当然也要同时提供相应的配套设备才对,他觉得影院只卖不租3D眼镜是将服务分拆售卖,有“变相搭售”的嫌疑。影城负责人称是为了客户的用眼卫生,才制定了这样的规则,答应原价退票。但是投诉人称因为维权产生了交通费、误工费,要求影城方面予以赔偿,并要求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这种涉嫌搭售的行为,且不接受退票并退会员卡和道歉的初步调解结果。

  消保委:属强制消费

  龙湾区消保委工作人员认为,3D电影的票价高于普通电影一至二倍,其观赏价值及服务已体现在票价里了,影院在没有提供租赁服务且无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却要求消费者另行购买或自带3D眼镜是不合理的。影院依仗自己的优势地位搭售3D眼镜,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属于强制消费行为,应予以制止。

  市监部门建议:

  采取“租卖结合”的方式

  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认为:目前没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电影院必须要向消费者提供3D眼镜,影院如果提供3D电影服务时,采取了店堂告示、观众须知等方面的提示要求消费者自带眼镜或购买,也就是说3D电影的票价中并不包含配置3D眼镜的费用,也履行了告知义务,就不算强制消费。

  但《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电影院向消费者出售3D电影票并收取票费,却不提供与之配套的3D眼镜,违反上述两法之宗旨。

  因此,针对上述投诉,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状元所执法人员专程到该影城与其老板进行沟通,对其提出整改意见:必须在影城大厅显眼处放置告示牌,有网络购票的必须在网页进行明确注明,内容如下:出于个人卫生方面考虑,请观影者自带或自购3D眼镜。对投诉人提出其他赔偿要求不予调解,建议其到司法部门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指出,该影院只卖不租3D眼镜,存在服务上的缺陷,建议影院可以根据观众的需求不同,使用租赁和出售两种方式,让观众自主选择购买或租借。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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