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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标准定为每人每年1200元

2015年10月15日 08:45:17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小局)从区人社局获悉,我区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将于2015年10月15日至2015年12月25日全面开展,确定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200元(个人缴费350元,财政补助850元),参保人将在就医方面直接获益,并可有效降低因病带来的经济压力。

  据介绍,城乡居民可持户口薄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居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另外已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就不能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人参保缴费后可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在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的基础上还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我区大病保险补助起付标准确定为3.26万,最高限额为起付标准的10倍,此外又将格列卫等15种特殊药品纳入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为参保人又增添了一份保障。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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