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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

2015年08月13日 09:51:06来源:龙湾新闻网

  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落实主体责任,必须勇于担当。作为海滨街道党工委书记,更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严把好“统筹领导、严明纪律、选人用人、改进作风、从严反腐、监督制约、宣传教育、示范带头、推进改革”等9个方面的责任内容,真正筑起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防火墙,为加快海滨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街道党工委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纪工委执纪监督创造良好环境。要督促班子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工作职责覆盖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推进主体责任关键在行动。努力构建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细则》为主,《党工委主体责任、纪工委监督责任工作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基层党支部书记责任告知书》为配套的“1+3”责任落实体系,以责任告知形式,层层落实责任。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建立责任倒逼机制,试行开展对责任制牵头单位责任落实情况的评议工作。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对发生党风政风问题的单位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的评优评先予以一票否决。

  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地在支部。加大指导、督促牵头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力度,有效落实小微权力清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责任,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会计代理中心等监管制度。要求各村党支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主责”和“份内事”,做到直接部署推动、直接检查落实。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向街道党工委“第一责任人”述责述廉和质询评价制度,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街道党工委书记每季度亲自抓推进落实。(海滨街道党工委书记 范朝阳)

[编辑: 程安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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