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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仙人跳”敲诈勒索的3人被判刑

2015年08月10日 08:40:59来源:温州都市报

  老骗法

  通过微信、QQ寻找陌生好色男子,以“仙人跳”方式索要钱财。近日,龙湾法院一审以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这个重庆籍犯罪团伙的三人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至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8000元至22000元不等。今天,老师伯就来讲一讲这个旧骗法。这正是:

  三人发财心切,

  可又不务正业;

  实施敲诈勒索,

  结果悔之晚矣!

  这个团伙的主犯李某,1982年出生,有盗窃前科。成员吴某,1992年出生,有抢劫前科。另一成员向某,1994年出生。三人为重庆老乡。去年10月,三人预谋以美色为圈套,实施“仙人跳”敲诈。

  去年11月25日22时许,在李某的指使下,向某与80后男子张某相约在市区火车站附近一宾馆见面。在双方发生性关系后,向某向同伙通风报信,李某指使吴某假扮向某哥哥以张某强奸为由,对张某实施殴打索财,获得3万元钱财。事后,吴某又多次发短信向张某索要2万元。张某不堪骚扰,向妻子坦白了此事并报警。

  同年11月30日,吴某被抓获。李某、向某随后落网。另查明,2014年11月份,三人曾以同样方式对两名男子实施敲诈勒索未遂。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吴某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龙轩

[编辑: 张漫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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