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一门诊部擅自变更广告内容被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龙湾新闻网讯 日前,龙湾区卫生计生局依法撤销龙湾区康兴专科门诊部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批申请。这是我区首起医疗机构因违法发布医疗广告而撤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案件。
据调查发现,今年4月,龙湾区康兴专科门诊部在其门诊部周边村居墙体上发布医疗广告,其广告内容与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成品样件内容严重不符,属于违法发布医疗广告。区卫生监督部门立即对该门诊部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依法给予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同时将检查情况通知区卫生计生局。区卫生计生局审批科据此对门诊部负责人进行询问调查,确认其行为属于擅自更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核准的广告成品样件内容发布医疗广告,同时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21条相关规定,对龙湾区康兴专科门诊部“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做出撤销其取得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的决定,并在一年内不受理其医疗广告审批申请。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许可事项对广告的内容做了明确的规定,只能登载医疗机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地址、所有制形式、医疗机构类别、诊疗科目、床位数、接诊时间、联系电话8个项目,而一些医疗机构为了宣传的需要,在取得广告审查证明后擅自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改,并进行发布。这被卫生行政部门发现撤销后,一年之内不能重新申请广告审批。此外,即将实施的《新广告法》对此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在此,卫生行政部门希望各医疗单位能守法经营,自觉维护医疗市场的稳定。(通讯员 王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