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胞来往大陆7月1日起免签 电子台胞证年内实施
龙湾新闻网讯 7月1日起,公安机关实施取消台胞签注政策,台胞持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简称台胞证)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大陆并在大陆停居留,无需办理签注。同时台胞证电子化升级改版工作正在筹备,年内进行推广。
为进一步促进两岸交流,便利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简化台湾居民来往手续,《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的决定》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台湾居民可凭有效台胞证,无需办理签注,即可经开放口岸来往内地并在内地停留、居留。而台胞证有效期仍为五年,台胞申请办理台胞证的渠道也没有任何改变。从台湾地区、港澳地区申请来大陆的,可向由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或委托的有关机构申请;未持有效出入境证件直抵入境口岸的,可向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一次出入境有效台胞证;在大陆的台胞可就近向居住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台胞持有效的5年期台胞证,在具备自助查验条件的口岸边检机关备案后,可实现自助通关。为进一步便利台胞来往大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正在筹备台胞证电子化升级改版工作,近期有望启动试点工作,年内进行推广。 (谢容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