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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买手机诱奸13岁女童 被抓后慌称男女朋友

2015年06月17日 14:16:00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13岁..她的未来还没来得及绽放却遭无良黑手的摧残,让她的童年提早结束,留下的是不堪的回忆与难以愈合的伤痕。

  2015月5月10日,江西修水县13岁女童小文在其父母的陪同下到当地公安局报案称在2015年2月期间多次被同村一个叫“李大勇”的男子在自己家中强奸。此后小文开始整日精神恍惚,害怕见陌生人,因惧怕报复始终不敢告诉家人。今年5月在家人的一再逼问下,才道出原委。2月春节期间,小文和几个亲戚家的孩子在隔壁家玩,玩伴中有个稍长的女孩拿出了父母买的新手机炫耀,好奇的小文借来玩了一会游戏,表现得特别着迷。这一幕被前来串门的单身汉“李大勇”看到了,他将小文拉倒一边哄骗说可以送个同款的手机给她,条件是要陪叔叔“睡觉”,还不懂事的小文随即点头答应。当天晚上“李大勇”趁小文父母上夜班溜进了小文家,以“睡觉”就买手机将年仅13岁的小文诱奸,此后更以同样的借口将小文多次性侵,但一直未兑现买手机的事情,小文家人后来虽然报了案,但30多岁的“李大勇”已潜逃多日。

  江西警方经查实确认同村“李大勇”有重大作案嫌疑,立即将李某进行网上追逃,今年6月12日,龙湾警方将藏匿在蒲州某鞋厂内的“李大勇”抓获,审讯之初,李大勇辩称自己与小文是恋爱关系,发生性行为属双方自愿。由于幼女在智力发育和生殖器官发育方面都处于不成熟的状态,对于性交的性质、后果缺乏辨认能力,身体对性交也缺乏承受力,基于幼女的生理、心理和智力发育状况的特点我国刑法规定,只要明知是幼女而与之发生性交的,就构成奸淫幼女罪,而不论幼女是否同意,行为人是否采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目前,李大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据了解,女童受性侵案件已逐渐高发,谁来保护脆弱的她们?农村妇女及女童的性安全问题必须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相关机构、家庭的高度重视。(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通讯员便衣大队罗凌)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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