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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高污染禁燃区范围扩大

年底完成小于4吨/时炉窑整治
2015年06月11日 09:22:28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 昨天,记者从区环保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温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014—2017年)》等规定,我区今年高污染禁燃区范围扩大,并于年底完成小于4吨/时炉窑整治。

  与之前相比,新高污染禁燃区范围包括汤家桥路—瓯海大道—茅竹岭—瓯江围合区域,约28万平方公里。区环保局环保污染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2012年下发的实施方案中涉及龙湾的较少,新出台的主要以状元和蒲州街道为主要范围。”

  据悉,高污染燃料是指非车用的下列燃料和物质,包含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燃料油(重油和渣油)、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杆、锯末、稻壳、蔗渣等),另外是燃料中污染物含量超过下表限值的固硫蜂窝型煤、轻柴油、煤油和人工煤气。

  根据规定,高污染禁燃区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新增加的禁燃区内现有高污染燃料设施(热电联产机组除外)应按下列期限自行淘汰,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管道煤气或太阳能、电、轻质油等清洁能源。逾期继续使用高污染燃料的,由区环保、城管与执法部门依法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今年底,将完成高污染禁燃区内拥有小于4吨/时炉窑的工业企业整治,未来两年时间内将整治小于6吨/时炉窑的工业企业。为更好推进工作,今年5月初,我区召开了相关协调会,高污染禁燃区范围内30多家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此外,对不符合规定的燃煤锅炉茶浴炉开展联合行动,截止5月,已出动63人次,检查企业18家,下发整改指令书3份。区环保局环保污染管理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将通过走访多家企业的方式,与企业主进行沟通交流,尽量让企业主动整改,并给予一定的技术指导,必要时也将联合其他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林佰露)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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