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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出台“救急难”实施方案

探索困难群众救助帮扶新路径
2015年06月11日 08:48:17来源:龙湾新闻网

  困难群众生活中若突遭变故、陷入窘境该怎么办?近日,瑶溪街道龙湾村一名18岁的尿毒症患者林某的病情有了好转,且今后他再不用为每周两次的透析费用发愁了,而这一切都得益于我区“救急难”实施办法的出台和实施。

  当前,“救急难”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广泛开展。作为我市“救急难”工作重点试点单位,我区不断创新机制,探索救助帮扶困难群众的新路径,出台了龙湾区“救急难”实施办法(试行),着力解决社会救助制度不完善、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问题,立足于“托底线”,努力实现对“急难”对象的救助和帮扶。

  《办法》中明确了重大困难“救急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等救助类型及相应救助标准,指出区民政局将每年设立救急难(临时救助)资金,并列入当年财政预算。救助对象主要为本区户籍人员,因病因灾等陷入生活困境或发展困境的居民或区人民政府认定应当救助的困难对象,其中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自然灾害转移安置、“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三项救助无户籍地要求。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针对“三无”病人救治“绿色通道”,在全市属首推。主要针对无身份证明(姓名和居住地),无责任承担机构(或人员),无抢救治疗经费的城乡流浪乞讨人员等(由交警护送的交通事故中受伤的病人除外),提供病人救治“绿色通道”进行第一时间救治,并免除全部医疗费用,每例病人补助金额不超过3000元。如医疗费用特大时,由区红十字会研究启动社会募捐、筹集资金予以救助。

  另悉,与目前我区已实施的临时救助制度相比,《办法》在救助标准上大幅度提高、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办理程序也更加简化。将依托街道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一门受理、协调办理”机制,健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各街道、社区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社会救助”受理窗口和咨询电话,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转办事宜,为“救急难”工作提供支撑平台。

  此外,在救助形式、参与力量上也有新的突破,依托区慈善总会等单位及各街道办事处设立“救急难”专项基金,并在有条件的社区、村(居)设立小额“救急难”基金或“救急难”工作站,作为政府救助资金补充;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小额冠名等方式,为“救急难”工作筹措资金。(柯露霞)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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