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民法院两年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7起
利剑斩污,严惩不贷。日前,记者从区人民法院获悉,我区2013年下半年至今,已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7起,污染环境犯罪量刑尺度越来越严。
据统计,自2013年“两高”司法解释出台至今,该院一审共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7件,判处犯罪单位5家,犯罪分子51人,并处罚金73.3万元。其中男性50人,女性1人;偷排重金属酸洗废水案件26件,非法倾倒生产废酸案件1件;判处拘役三个月以上有期徒刑一年以下38人,有期徒刑一年6人,有期徒刑一年以上三年以下7人。
从案件审理情况来看,我区污染环境案件主要集中在电镀、金属酸洗行业,其中电镀行业11件,各类金属配件行业15件。罪犯为节约生产成本,未按规定申请配置相关废液处理设备,进而将生产废液直接排到地表或河道中,且污染检测指标超标较为严重,有些数据远超国家污染物规定的排放标准几十、上百倍。我区污染环境犯罪还呈现雇佣关系犯罪占共同犯罪比重高达85.7%,且罪犯文化水平偏低初中以下文化达94%以上,甚至还有三人是文盲,法律观念不强,导致屡教不改、擅自复工或“转移阵地”继续生产、偷拍废水。
下步,我区还将坚持对污染环境犯罪“零容忍”的态度,继续保持打击强度,并和其他部门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惩治犯罪合力,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各类环境污染犯罪依法定罪,从重判处主犯及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分子,同时加大财产处罚力度,用足、用好罚金等刑罚手段,并通过采取追缴违法所得、收缴犯罪工具等措施,从经济上剥夺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能力和条件。(陈出 王勤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