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汇钱款至温州公司
美国公司跨国起诉 要求返还不当得利
商报讯(通讯员龙轩)昨天上午,龙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外不当得利民事纠纷案件。
原告为美国加利福尼亚的一家国际有限公司,被告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家进出口公司。
原告诉称,2014年6月13日,其在美国国泰银行因网银操作错误,误将74980.76美金转账至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后原告公司联系并委托国泰银行分别于2014年6月13日、2014年6月20日、2014年6月26日经银行网络系统联系被告,要求退回错误汇款。但被告未履行返还义务。2014年11月21日,原告遂委托广东一律师事务所向被告出具《律师催告函》要求返还不当得利款,被告拒不签收。
为提起诉讼,原告公司在美国当地进行证据公证翻译及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国当地大使馆认证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律师代理诉讼,并额外负担调查取证费用2300美金。
庭审上,原告陈述,2013年7月至2014年1月间,原被告双方共发生过12次买卖合同关系,而原告都已履行付款义务。最后一笔款项系原告操作失误错转给被告,双方当时并未发生买卖关系。
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庭提交了错误汇款给被告并请求美国国泰银行多次协助追回的证明、美国国泰银行汇款详细历史记录及公证翻译文书等相关证据。
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不当得利款项74980.76美金及延期支付利息人民币14886.39元;依法判令被告负担并支付原告调查取证费用2300美金。
被告未到庭。龙湾法院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