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社会民生 -> 正文

一伙“剧组成员”先后受审获刑

2015年05月28日 11:24:35来源:温州晚报

  昨天,龙湾法院开庭审理陈某涉嫌诈骗一案。法庭上,陈某对罪名没有异议,但他自称没有拿项某给予的40万元。“这40万最后都给项某买车了。”此外,陈某也对其他一些指控进行辩解。

  除了陈某,此案涉及的其余人均已被市中院判刑。

  2013年,男一号缺钱企业主阿唐因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男二号银行“客户经理”项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银行行长阿海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一审宣判后,他们均上诉,省高院二审维持原判。

[编辑: 张漫韵]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