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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双方纳税义务 加速司法网拍公平进程

——温州首推司法网拍税收新政
2015年05月19日 15:44:30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日前,47万余元的税款被温州市中级法院从拍卖款划付至温州市地税局龙湾税务分局“待结算财政款项”账户,这是温州市地方税务局自温州网拍房产税收新政施行后成功办理的第一单业务。由于是首例案件,且该被拍卖房产之前交易环节未完成,造成整个税费办理过程资料繁杂,困难重重。龙湾分局与温州市中院积极联系沟通,秉着节约买受人办税成本的原则,严格控制办理时限,顺利办结,同时将前两个交易环节应征未征的税费顺利征收。

  司法网拍,作为法院的一种执行行为越来越普及,能够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公开、透明。温州法院的司法网拍总量目前位居全省第一位。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的惯例给买受人带来不公正待遇,也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院、地税等相关部门程序执行。

  为了完善司法执行过程中涉税行为的协税护税机制,温州市地税局与温州市中院联合形成《关于破产程序和执行程序中有关税费问题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并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纪要》明确在执行程序中处置债务人财产的,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纳税义务。这代表着“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的旧惯例被打破,今后交易双方税费负担将更加合法合理化。此举大大减轻了买受人的税款负担,同时也有助于吸引更多的社会公众参与竞拍,有效提升网拍成交率。(龙湾分局钟周南曾洁)

[编辑: 陈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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