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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查获擅自销售“美瞳”案

2015年05月12日 09:00:28来源:龙湾新闻网

  龙湾新闻网讯 日前,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眼镜店和化妆品店进行突击检查,执法人员分别在2家商铺发现正在销售的“美瞳”软性亲水接触镜及隐形眼镜护理液。经初步查证,该2家商铺并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属于擅自经营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现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根据去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软性亲水接触镜(俗称:隐形眼镜)特别是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在上市前需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具备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方可销售。一些小商品批发市场、化妆品店及眼镜店存在未经许可擅自销售“美瞳”软性亲水接触镜的现象,由于销售的“美瞳”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保障,没一定的专业和技术配戴此类产品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

  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美瞳”的进一步监管,打击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用械安全。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建议有消费需求的顾客前往合法、正规的商家购买使用。

[编辑: 林日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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