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一例司法强制项目实施

龙湾新闻网讯4月23日,龙湾区人民政府组织区委宣传部、区委维稳办、区新闻中心、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城管与执法局、区卫生局、区城市化建设办公室、区征管办、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房管分局、蒲州街道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蒲州街道汤家桥村(汤东)城中村改造项目未签订协议的4户房屋依法进行强制搬迁拆除。
蒲州街道汤家桥村(汤东)城中村改造工程于2012年5月份启动,当时在广大村民的配合支持下,房屋征收工作开展顺利,绝大多数村民与实施单位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仅剩余该4户未签订,由于其提出超出补偿安置政策范围的一些不合理要求,一直拒签协议和腾空搬迁,导致整个工程施工严重受阻,为了推进房屋征收进度,加快回迁地块安置房建设,根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裁定书〔(2014)浙温行审字第37-40号〕,区人民政府在做好劝导、公证、消防、卫生、警戒等措施后,对蒲州街道汤家桥村(汤东)城中村改造项目未签订协议的4户房屋组织实施依法强制搬迁拆除行动,并在各部门的有序配合下顺利完成拆除工作。(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