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袋“咸蛏王” 竟“早产”了6天
龙湾一水产品加工厂为了延长“咸蛏王”的销售期限,在自己生产加工“咸蛏王”的生产日期做起文章,4月7日,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状元所在其冷库查获“早产”咸蛏王400袋,这些生产日期标注4月13日的产品“早产”了6天。
4月7日加工出来的咸蛏子,生产日期标注的竟是4月13日。4月9日上午,市监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肉品和水产品安全专项整治“百日会战”行动中发现,龙湾状元好之味水产加工厂使用打码机,为该厂加工出的咸蛏子印上虚假“户籍生日”。执法人员在其冷库中查获“早产”“咸蛏王”共8箱(400袋)。
执法人员介绍,该批“咸蛏王”的保质期为半年,为了延长食品的销售期限,不法商家在“出生日期”上打起歪主意,提前标注或篡改生产日期,给消费者埋下消费陷阱。据商家交代,该批预包装的“咸蛏王”主要卖给状元农贸市场,而其并不承认此前有过类似做法。市监部门对400袋“早产”“咸蛏王”予以销毁,对涉事商家罚款3000元。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作了以下规定:食品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选购食品时,一要认真查看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判断是否已过保质期,二要留意标注的日期是否有涂改的痕迹,并仔细查看食物是否新鲜,若发现违法行为,应积极向工商部门投诉举报。
黄超时虞方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