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APP

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龙湾要闻 -> 正文

15个部门26项前置审批条件“大瘦身”

2015年04月16日 08:50:07来源:龙湾新闻网

  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如何审批?根据相关条例,申请者必须先经过1个“门坎”,即要获得区城管与执法局的临时占道许可证,才能办理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而在昨日,记者从区审管办(资产办)获悉,今后像上述情况,申请者将不需要再向区城管与执法局提交书面申请,直接向区安监局审批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即可。

  据悉,从今年年初开始,区审管办联合多个部门,重点对部门之间互为关系前置的审批事项,市、区两级规范性文件或部门文件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没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前置审批事项和对审批过程中需要其他部门签署意见的环节进行清理。

  截至目前,共梳理前置审批条件56个,涉及审批事项61项,涉及市、区规范性文件30个,确定取消前置审批条件26个,共涉及15个部门。(林佰露)

[编辑: 林日丰] 
下载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