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政府新闻办批文·浙新办[2008]17号

  • 龙湾区唯一具有新闻发布资质网站

  • 温州市第一批文明网站

  • 温州市网络文化协会理事单位

  • 市级青年文明号参赛岗

微信 新浪微博 腾讯微博

新闻热线:0577-86966000您所在的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龙湾新闻网  ->  公示公告  ->  人事信息 -> 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宋金理等任职的通知

2012年11月19日 14:16:00来源: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温政干〔 2012 〕64 号

  市人民政府决定:

  宋金理、刘飞华、朱建云兼任温州市招商局副局长;

  叶宋孝兼任温州市人民政府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副主任、市招商局副局长。

  叶宋孝任职实行试用制,试用期为1年。

  温州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19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19日印发

[编辑: 张漫韵] 
关键词:温州 宋金理 任职 通知
分享到: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龙湾新闻网立场。

龙湾新闻网官方【微信】【微博】

参与龙湾新闻网微信、微博进行新闻互动

微•龙湾

阅读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