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区工业项目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优化升级,鼓励企业加快技术进步,提高技术装备水平,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湾区技术改造项目专项管理暂行办法》(温龙政发〔2007〕15号)文件有关精神,我局将开展2008年度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2006年-2008年度在区经贸局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企业必须是在我区照章纳税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1、项目备案通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设备购置清单及发票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
5、2007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国地税)。
三、申报时间
请相关企业按上述要求组织材料(材料一式二份),于2008年9月10日前报送到区经贸局工业发展科(区行政管理中心大楼833室)。
联系人:张韬 张晨晨 电话:86968733
(区经贸(交通)局) |